目前,我国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已进入快车道,随着自动驾驶功能的不断完善,在实际道路和真实交通环境下的测试和示范应用已成为自主骨干企业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和产品应用及推广的现实需求。同时,通过面向公众的示范应用不仅可以充分验证车辆的人机交互能力,还可提升公众对于自动驾驶技术的认知度和信赖感,为即将到来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奠定基础。
2018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三部委印发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工信部联装〔2018〕66号)。
2021年7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三部委又印发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工信部联通装〔2021〕97号),提出“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据本规范制定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
这些实施细则的实施不仅为智能网联汽车和自动驾驶技术的道路测试与应用提供明确、具体的规则和标准,涵盖测试主体资质、测试车辆要求、测试驾驶员条件、测试区域与场景等各个方面,使相关活动有章可循,避免混乱和无序。同时也起到了统一监管尺度的作用,使不同企业和机构在进行道路测试与应用时,面临统一的监管要求和评估标准,确保公平竞争,促进整个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据新战略低速无人驾驶产业研究所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我国已有超30个省份出台了近90条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应用管理办法/细则相关政策。

截至目前,国内各省、市单位出台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细则相关政策一览(根据公开信息整理,未完善之处请指正!)
以上政策出台单位涉及22个省份、4个直辖市、2国家级新区,以及46个地级市。
其中,既有北上广深等政策先行先试地区的一线城市,也有德清县这样的县级地区,还有福建省管辖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广东省辖下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也有雄安新区、西咸新区等国家级新区,均为智能网联汽车上路测试和运营给出了详细的管理办法。
从政策发布内容来看,既有不断迭代更新后的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细则,如北京早在2017年12月就出台《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后历经多次修订,最近版本为2020年11月颁布的版本;此后数年,北京市在各细分领域均出台了相关管理细则,如针对配送领域的《北京市无人配送车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管理办法(试行)》、聚焦于重型卡车的《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智能网联重型卡车管理细则(试行)》、以及无人接驳领域的《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智能网联客运巴士管理细则(试行)》、清洁环卫领域的《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智能网联清扫车管理细则(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
值得一提的是,《长沙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细则(试行)》亦是历经5个版本的迭代更新,并于2024年12月发布了《长沙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细则(试行)V5.0》。
目前出台的相关管理细则一般是默认将“低速无人车”纳入将“智能网联汽车”定义内,除北京在无人配送车、无人清扫车、无人巴士等领域有明确相关管理细则外,也有相当一部分城市出台了针对低速无人车的管理细则,如深圳、成都、武汉、常熟等城市将“无人车”写入管理办法,如《深圳市南山区功能型无人车测试及应用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成都市低速无人车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常熟市无人配送车示范应用暂行管理办法(试行)》《武汉经开区自动驾驶装备商业化试点管理办法》《西咸新区功能型低速无人载具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实施细则(试行)》,这些政策在制定之初就是为各类功能型低速无人车的上路提供保障和依据。
2025年4月1日,低速无人驾驶产业联盟将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N3馆论坛区)举行“2025(第三届)无人驾驶环卫机器人技术应用推进大会”,并现场发布《2024年度中国低速无人驾驶产业发展研究报告》,涵盖政策、融资、产品、中标项目、落地项目等多角度市场分析,敬请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