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无人驾驶产业联盟出席昆明无人车产业交流暨昆明市智能网联汽车实施细则解读会

时间:2024-12-02

来源:低速无人驾驶编辑部

0

导语:无人车将加速驶入昆明!

2024年11月29日,“无人车产业交流暨昆明市智能网联汽车实施细则解读会”在昆明隆重召开!

本次会议由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主办,普洛斯物流园、万纬物流园、奥斯迪物流园、昆明市供应链协会、昆明市大数据协会协办,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处、昆明市商务局物流产业发展促进处、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指导。

低速无人驾驶产业联盟副主席、九识智能创始人&CEO孔旗,低速无人驾驶产业联盟信息部主编李孟玲应邀出席活动。

 

 

会议期间,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波、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王健、九识(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CEO孔旗上台致辞,昆明市供应链协会秘书长姚磊、低速无人驾驶产业联盟信息部主编李孟玲 、昆明理工大学博士&副教授沈世全、九识品牌总监张可宜等出席活动嘉宾都带来了主题分享。

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杨波

九识(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CEO 孔旗

昆明理工大学博士、副教授 沈世全

其中,低速无人驾驶产业联盟信息部主编李孟玲带来了《周期洞察:低速无人驾驶市场的变局》主题演讲,她表示,在国家战略的支持下,低速无人驾驶产业再次提速发展,特别是在无人环卫、无人配送、无人矿区等领域展现出巨大的商用潜力。低速无人驾驶的市场规模正在迅速扩大,行业要坚定选择,有效创新,全面整合资源,以共赢机制为基石,共同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转型升级。

低速无人驾驶产业联盟信息部主编 李孟玲

本次会议举办之前,恰逢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了《昆明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故特设“昆明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政策解读”环节。

《昆明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共十二章四十七条 ,包括总则 、组织机构及职责 、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商业试点主体、安全员及车辆、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商业试点申请、车路协同测试、无人配送车测试与示范试点、无人配送车测试与示范试点、道路测试与示范试点申请程序、测试与示范试点管理、交通违法与事故处理 、附则 。

其中第八章,重点对“无人配送车测试与示范试点”要求做出了详细规定,包括道路测试阶段、示范应用阶段、商业试点阶段。

在道路测试阶段,无人配送车需在行驶300公里无事故后,以自动驾驶模式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遵守交通法规。

在示范应用阶段,要求无人配送车需完成600公里测试,无交通违法和事故,保险不低于300万人民币。

在商业试点阶段,规定无人配送车需完成1000公里测试,无事故记录,同样需购买相应保险。

下附《昆明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原文:


低速无人驾驶产业综合服务平台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低速无人驾驶产业综合服务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和视频文件,版权均为低速无人驾驶产业综合服务平台独家所有。如需转载请与0755-85260609联系。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低速无人驾驶产业综合服务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均来自互联网或业内投稿人士,版权属于原版权人。转载请保留稿件来源及作者,禁止擅自篡改,违者自负版权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关注低速无人驾驶产业联盟公众号获取更多资讯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