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纵览:多地开放低速无人车“准入”大门

时间:2024-11-19

来源:低速无人驾驶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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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多个地级市已开放“准入”资格。

据新战略低速无人驾驶产业研究所不完全统计,2024年10月,国内多个省市公开了8个自动驾驶产业相关政策,其中涉及低速无人车上路“准入”标准的政策达6个。

 

2024年10月国内自动驾驶领域相关政策(未完善之处请指正)

政策内容上来看,本月出台的政策中,聚焦于“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办法”的地方性管理条例比较多,包括苏州、成都、济宁、淮安等市均在本月发布了相关管理办法或管理实施细则;其中,成都未来科技城发展服务局还发布了《成都高新区低速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旨在推动成都高新区智能网联产业发展,规范低速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

值得注意的是,本月发布的政策中,重点提及“低速无人车”相关字眼的政策多达6条,这不仅仅是意味着低速无人车技术得到了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认可,反映了市场对低速无人车的需求正在增长,特别是在物流配送、园区服务、城市管理等领域,同时也是政策对低速无人车商用化、规模化应用趋势的支持。

 

比如,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的《成都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与示范运营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提出“低速无人物流车”作为未列入机动车号牌发放管理相关规定的专用作业车之一,在确保安全和畅通的情况下可开展示范应用试点。这也意味着“快递无人车通行获支持”。

济宁市邮政管理局、工信局、公安局、交通局联合印发的《济宁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则明确无人快递车路权以及规范运行管理,为无人车依法通行提供保障。未来,济宁将重点围绕城市快递、医药、社区、生鲜等多元化基础物流场景,打造城乡自动驾驶物流网络。

淮安市邮政管理局、工信局、公安局、交通局联合印发《淮安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确认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含无人驾驶装备)在邮政快递领域的试点应用,并督促试点邮政快递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允许使用不作为机动车管理的无人驾驶装备(如低速物流车)开展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本月,苏州市邮政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苏州市邮政快递业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工作的通知》,将提升无人配送应用规模列入了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要求:2026年前在全市部署不少于1600辆的低速无人配送车,确保无人配送车在各板块全面覆盖、稳定运营。

此外还有,湖北鄂州市发布了第一批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的公告,将在葛店经开区开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目前,6台自动驾驶公共小巴已经在8条道路上全天候开展测试。山东日照市莒县也公示了首批拟开放用于无人驾驶装备道路测试路段。

据新战略低速无人驾驶产业研究所了解,近两年,低速无人车的上路问题已被越来越多地方政府纳入重点关注范围,政府开放路权、企业测试后获取路权,这一现状正在越来越多地方上演。(推荐阅读:2024年第三季度国内自动驾驶新出台政策汇总)

进入下半年以来,国家和省政府层面也都在鼓励更多场景的无人车商业化应用,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推广无人配送,安徽省发改委在《促进即时配送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表示:拓展自动配送车等智慧化、商业化应用场景。

常熟市工信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常熟市无人配送车示范应用暂行管理办法(试行)》,也对无人配送车在当地示范应用活动进行了规范。

9月,武汉市也发布了《武汉经开区自动驾驶装备商业化试点管理办法》,这是武汉市首个针对自动驾驶装备的地方行政性规范文件,这里的自动驾驶装备聚焦特定的“低速”“无人”场景,如“无人驾驶清扫车”“无人配送车”“移动零售车”“无人安防巡逻车”等。

各地规范或者说管理细则的出炉,表面上看是对无人车上路提出了要求,实则是为无人车的上路开放了“准入”大门。

我们相信,随着技术的不断成熟和政策的进一步支持,,越来越多的低速无人驾驶场景都将加速实现规模化商用。

11月21日-23日,由低速无人驾驶产业联盟和韩国机器人产业协会联合主办的“2024(第四届)低速无人驾驶行业发展年会暨中韩(威海)低速无人车及移动机器人应用发展大会”将在山东威海举行,大会特邀了低速无人驾驶产业联盟秘书长、新战略低速无人驾驶产业研究所所长李进科,为我们分享2024年低速无人驾驶行业发展现状,深层解读无人驾驶市场关键变化,包括技术革新、政策调整、市场需求演变以及竞争格局的重塑,为我们把握行业脉动,预见未来的发展方向,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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