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百度“萝卜快跑”无人驾驶出租车在武汉火出圈后,自动驾驶技术开始真正走进人们的生活当中,除了对新兴技术和科技创新落地的支持和好奇,部分公众也对自动驾驶车辆上路的安全性和技术的可靠性,以及这类车辆上路该如何监管等提出疑问。
对此,公安部作出了回应。
8月27日,国新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对于无人驾驶、自动驾驶汽车的管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王强在发布会上表示,公安部积极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订。对自动驾驶汽车的道路测试、上路通行、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相关责任追究等方面,都作出了详细规定。
王强介绍,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正在有序推进。到目前为止,已累计发放自动驾驶汽车测试号牌1.6万张,开放了公共测试道路3.2万公里,有力支撑了自动驾驶技术验证和更新迭代。
我国自动驾驶管理已成体系
据介绍,我国正在形成覆盖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准入和上路通行的自动驾驶汽车综合管理体系。
在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方面,2021年7月,公安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明确规定了自动驾驶汽车开展上路技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主体、驾驶人和车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以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在准入试点和上路通行方面,2023年11月,公安部又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对经过技术测试、具备量产条件的自动驾驶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准入试点后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自动驾驶汽车,可以购买保险、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
在试点“车路云一体化”的应用方面,2024年1月,公安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开展规模化示范应用,鼓励在限定区域内开展智慧公交、智慧乘用车、自动泊车、城市物流、自动配送等多场景(任选一种或几种)应用试点。公安部针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网络安全,细化完善了相关的管理措施。
国务院立法,自动驾驶拟受法律规范
据王强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工作已列入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计划、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第一类目。此次修订,将对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上路通行、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
今年以来,自动驾驶立法呼声愈高,包括今年3月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们的提案中都建议加快自动驾驶立法进程。(推荐阅读:两会自动驾驶热点提案|加快立法、加快自动配送商用、允许夜间无人驾驶...)
据新战略低速无人驾驶产业研究所了解,虽然目前我国尚未实现自动驾驶国家层面立法,但已有十多个地方立法取得实质性进展和结果,包括深圳、上海、无锡、苏州、杭州等多个地方性法规已生效实施,另有北京市、广州市、合肥市、武汉市的法规草案已进入审议阶段,只待经过批准通过后,也将成为正式的地方性立法。(推荐阅读:【附法规全文】国内10+城市已为自动驾驶立法!)
新战略低速无人驾驶产业研究所不完全统计,若有遗漏,请指正
以上这些领先城市通过区域性立法,不仅为更大规模的的自动驾驶技术应用和场景落地提供支持,让无人车上路有法可依;也为更高层面自动驾驶立法积累更多经验。
此次公安部还积极推动相关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在自动驾驶的登记管理、身份认证和安全、道路通行管理等方面,积极推进《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测试技术要求》等8项国家标准,还有《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公共道路测试场景要素及设置要求》等10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还积极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自动驾驶汽车技术标准体系。
下一步,公安部将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安全稳妥有序推动自动驾驶产业进步和汽车产业的转型升级。
写在最后
随着技术发展和应用日趋成熟,专门针对低速无人驾驶产业甚至更细分场景出台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也在健全完善。总体来说,我国自动驾落地应用已经处于小规模示范应用阶段,从长远看,大规模落地还需更规范化、体系化的自动驾驶立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