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来了!南沙拟推智能网联汽车驾驶位无人路测

时间:2020-08-11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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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近日,关于征求《关于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进一步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下称《若干意见》)意见的公告在南沙区政府网站上挂出。

   近日,关于征求《关于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进一步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下称《若干意见》)意见的公告在南沙区政府网站上挂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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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干意见》共有七条,提出扩大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开放区域、有限允许车内驾驶位无人的道路测试、积极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试点、加快推动交通路网车路协同智能化改造、探索开展低速智能无人车商业应用等,足见南沙力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决心和力度。

  有条件地允许开展车内驾驶位无人的道路测试

  多个国家和地区已有无人驾驶车队运营,但目前车内驾驶位还是有安全员乘坐,他们虽然不掌舵,但需要判断环境及时进行接管。不久后在南沙,市民就有望看到完全“无人”的车在路上行驶!

  《若干意见》显示,在南沙区明珠湾起步区范围内,南沙将有条件地允许测试主体开展车内驾驶位无人的道路测试,后续视自动驾驶技术发展情况,逐步扩大开放区域;首次申请该类型道路测试时单一测试主体测试车辆不超过10辆,测试6个月后且无发生责任交通事故及失控状况的,可申请增加新测试车辆。《若干意见》规定申请开展该类型道路测试需遵从较为严格要求,并向推进工作组备案。

  记者从2017年底落户南沙区的无人驾驶企业小马智行了解到,2018年该企业就在南沙落地运营中国第一支自动驾驶测试车队。在复杂的城区公开道路中,小马智行已累积了超过250万公里的自动驾驶安全路测里程。即使驾驶位上有安全员乘坐,但是安全员接管的次数很少。据了解,小马智行已为所有的自动驾驶车辆购买保险(包括第三者险和车上人员险等)。

  记者从南沙区公安分局和交警大队了解到,该分局交警部门根据市智能网联道路测试管理办公室的相关规定,对辖区内符合规定的智能汽车测试,依法保护并大力支持。

  南沙申请成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先行试点区

  除了大步迈入“无人驾驶”时代,南沙还将扩大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开放区域。

  目前,广州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公室(下称“市路测办”)先后发布了两批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总里程达135.3公里,其中南沙区开放测试道路总里程达90.7公里,约占全市开放测试道路总里程的67%,总里程长为全市第一,测试道路主要集中在蕉门河中心区、南沙湾区、明珠湾灵山岛尖等,已连接成片。

  根据《若干意见》,在广州市划定的一级、二级及三级测试路段基础上,分批划定南沙自主开放路段。该类型路段包括:1.南沙区范围内所有双向两车道及以上路段(含经运营管理单位同意开放的部分高速公路);2.经推进工作组特定许可的部分单行混行道路及无交通标志、标线道路;3.具体路段信息、图示等详细规定由推进工作组以通告形式向社会公布。申请在南沙自主开放路段开展测试的测试主体、测试车辆、测试驾驶员除满足广州市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从《若干意见》提出的具体要求,并向推进工作组备案。

  记者从南沙区交通运输局了解到,目前市路测办正式印发了《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先行试点工作意见》,南沙已启动申请工作,力争成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先行试点区。

  鼓励企业在南沙区开创智能网联汽车新商业模式

  什么时候能实现无人驾驶出租车“招手即停”?无人驾驶技术的商业模式是行业备受关注的焦点,南沙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若干意见》显示,鼓励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相关企业在南沙区开创新商业模式:公众可向有关市场主体主动申请以支付基本成本的方式试乘自动驾驶汽车,支持有关市场主体为广大公众提供优质舒适的试乘体验服务,积极探索智能网联模式下出行服务新模式;支持南沙区内整车制造企业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试制、测试,力争实现有条件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达到规模化生产;适时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城市环卫、无人配送、移动医疗等综合性商业化运营试点。其中,面向广大公众提供自动驾驶汽车试乘体验服务需遵从《若干意见》要求,并向推进工作组备案。

  “南沙区开放、创新的特质,‘先试先行’的理念和政策优势助推了小马智行、自动驾驶和整个人工智能产业的落地与发展。而我们在南沙开展的研发和路测均符合‘先试先行’的理念和政策方向,并符合经济持续转型升级的发展大趋势。自动驾驶是典型的人工智能行业,不能纸上谈兵,必须开展实地路测,不断解决各种交通场景带来的困难,积累数据,加速技术迭代,才能打造出安全性、舒适性兼备的技术和方案。南沙自贸片区为企业提供了这一有利条件,给予我们真实的研发、路测环境,让我们有机会不断提升技术。”小马智行新闻发言人张海洲如此表示。

  《若干意见》提出,南沙支持企业在南沙区范围内的社区、医院、公园、港口、工业园区、商业广场等封闭或半封闭区域探索开展低速智能无人车物流配送、即停零售、安保巡逻等商业应用试点,所采用的低速智能无人车应为纯电驱动、设计时速低于30千米/小时。

  《若干意见》还提出,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南沙区内车路协同路侧端智能化改造示范建设,稳步推进道路交通信息大数据开放、共享及应用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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