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内容,试点工作有三项任务。首先,开展先行试点区认定。开展城市级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综合性应用试点,率先形成全域开放的城市级测试区。其次,推动车路协同道路改造,力争在2021年前完成100公里以上道路改造。最后,开展商业化运营试点。支持试点区域先行开展商业化运营试点,探索智能网联模式下新型出行服务新模式。在2022年前,各先行试点区开展3家以上商业化运营试点。
先行试点区的申请需满足一定要求,申请时间为8月7日至11月10日。其中,在先行试点区的测试车辆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测试企业应接受第三方机构的数据监管,所有测试车辆须纳入“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实时监管系统”管理,并上传测试数据。先行试点区内已开展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常态化测试,且对大规模开放道路测试和商业化运营测试需求明确,建立相应的先行试点工作保险机制。
通知提出,根据道路测试风险分析以及运行情况报告,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路测办”)对先行试点区开展定期评估。如发现有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的、交通安全风险提示后不及时改正的、不切实履行监管工作的先行试点区,经市路测办联合审议后,给予试点暂停、试点整改、试点结束等管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