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如此,美国当地时间2月11日,众议院能源和商业小组委员会又召开了一次关于如何更好地监管自动驾驶汽车的听证会。
代表汽车制造商和科技公司以及消费者和汽车安全的该组织官员在会上谈到了自动驾驶汽车技术日益增长的好处,以及它们在预防或减轻事故和碰撞方面的作用。
但障碍依然存在。中国和日本等国家已经推出自己的自动驾驶汽车法规和发展战略,美国想要保持全球竞争力,联邦立法的作用必不可少。
2017年,众议院一致通过《自动驾驶法案》,建立了一个联邦框架,以确保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性,并防止各州制定有关这类车辆的设计、制造和性能的法律。但参议院的一项补充法案“AVSTART”未能通过,因为民主党人提出反对意见,认为该法案在解决安全和责任方面做得不够。
在罗杰斯看来,还需要更多的框架,而美国已经落后于其他国家。“这是一场全球性的竞赛。我们是希望中国赢得这场比赛,还是希望美国领先?”她在会上提出了这样的问题。
安全问题
负责举办CES展的美国消费技术协会CEO盖瑞·夏皮罗(Gary Shapiro)表示,那些参与发展自动驾驶技术和立法的人应该把重点放在安全、授权和竞争力上。他接着补充说,缺乏国家目标和没有紧迫感将阻碍该技术在一国的进步。
高速公路和汽车安全维权组织主席凯西·蔡斯(Cathy Chase)反驳了美国在推进高速公路和汽车安全方面落后于其他国家的说法。
“美国在允许自动驾驶车辆上路方面并不落后于其他国家,但我们在建立全面安全措施以确保这一进展不会危及或削弱公共安全方面确实有待加强。”她解释道。
蔡斯还呼吁通过立法来推进公共安全议程——而不仅仅是经济议程——并将涉及面延伸到安全、移动性和消费者信心等多种议题上。
旧金山市政交通局交通主管杰弗里·图姆林(Jeffrey Tumlin)提议称,希望国会要求公司在自动驾驶汽车上安装事件数据记录仪,并要求每一起涉及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事故都记录在国家公共数据库中。
美国盲人联合会的马克·里科博诺(Mark Riccobono)认为,自动驾驶的车辆可以为残疾人和行动不便者带来极大帮助,并敦促委员会成员避免歧视性的立法。“换句话说,不应该对选择使用自动驾驶汽车的人有视力上的强制要求。”他说道。
没有“定论”
新成立的汽车创新联盟的CEO约翰·博泽拉(John Bozzella)在听证会上对委员会说:“自动驾驶汽车的成功测试和部署有赖于强大的联邦安全机构、公众意识和教育的提高,以及联邦、州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协调。”
博泽拉强调建立监管框架的必要性,这将使新技术的安全测试和车辆的部署成为可能。除此之外,应当加强和澄清联邦、州和地方当局的不同作用。他觉得,委员会通过的任何立法都不应该是“最后的决定”,这意味着国会和联邦安全部门应该能够“在未来完善和调整相关政策”。
“实际上,对国会来说,最糟糕的结果是推迟颁布有意义的立法,而这正是实现安全和移动出行解决方案的前提条件。”博泽拉给出了这样的回答。
就在上周,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批准了自动驾驶汽车初创公司Nuro在未来两年内在休斯顿的公共道路上运营低速无人物流车,数量可达5000辆。这是它给出的首张许可证。
各州角色
美国司法协会高级国家事务顾问丹尼尔·欣克尔(Daniel Hinkle)在证词中表示,任何联邦立法都应该将各州的情况考虑在内,以确保道路安全。他提出:“如果有人因自动驾驶汽车而受伤,必须能够追究运营商的责任。”
伊利诺伊民主党代表简·沙考斯基(Jan Scha kowsky)补充说:“国会在审核自动驾驶汽车立法时一定要彻底,并采取非常谨慎的行动。”
目前,能源和商业小组委员会的工作是制定能减少事故和碰撞造成的伤亡的法案,并提出实现完全自动驾驶的短期安全目标。
“我们必须在2020年将这一目标实现。”该委员会成员、密西根民主党代表黛比·丁格尔(Debbie Dingell)说道。
至于美国总统特朗普未来会采取何种行动还不好说,但在他的领导下,奥巴马时代建立的联邦交通自动化委员会已被解散。
私底下,特朗普对这项技术表现得也很冷静,“我永远不会坐自动驾驶汽车……我不信机器能带我到任何地方。”据报道,这是特朗普2017年对一位热情的特斯拉车主说过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