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担任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IDG战略运营部自动驾驶车队队长的职务便利,为两家相关公司在百度无人驾驶的测试中提供便利,今天(19日)上午,许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北京海淀法院接受审理。
今天上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山后法庭审理。根据检方指控:2018年1月至5月间,许某在北京市海淀区利用担任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IDG战略运营部自动驾驶车队队长的职务便利,为北京曼格雷特汽车测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百度无人驾驶测试服务中提供便利,收取该公司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74600元。
2018年1月至6月间,许某利用担任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IDG战略运营部自动驾驶车队队长的职务便利,为北京顺乾汽车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在百度无人驾驶测试服务中提供便利,收取该公司给予的钱款共计77400元。
相关证人证言显示,案发前,许某负责管理各公司派驻到百度无人驾驶测试员的工作,在此期间,他主动向两家公司的负责人提出收受一定的好处费。相关公司则认为,在行贿后,自己单位在无人驾驶的测试中,出现一些小的问题和错误不会被追究。
2019年4月26日,许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许某亲属代为退缴涉案钱款152000元。
对于检方的指控,许某表示认可。“我自己的法律观念淡薄,同时存在侥幸心理。”许某说。
公诉人表示,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追究许某的刑事责任,同时,许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亲属退赔全部涉案钱款,因此可对其从轻处罚。该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