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晚,四川高速公安三分局十三大队民警在渝蓉高速乐至收费站开展酒驾整治行动。20时50分,一辆白色轿车在出收费广场内突然停下,无人下车,也未正常缴费出站,执勤民警怀疑有躲避检查的可能。
民警随即上前,发现该车一行四人,但均坐在后排,驾驶室无人,都不承认自己刚刚驾驶过该车辆。车内散发出浓浓酒味,民警遂拿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发现四人酒精均超过规定标准。
四人被带回大队接受调查,最初均一口咬定车不是自己开的。但民警采取多种方式调查取证,四人在证据面前见已无狡辩的可能,其中三名乘车人指认该车驾驶人为同行的文姓男子,而文某也对自己驾驶车辆的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根据文某陈述了解到,车上四人系亲戚关系,当晚他们是在简阳喝酒后,文某驾驶车辆返回乐至,见有交警在检查,于是四人商量都不承认开过车。
而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文某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初步测试,文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6mg/100ml。同时,民警根据相关规定将涉嫌醉驾的文某带至医院提取血液送检。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